可“随和”,不可苟且

  1次外地的聚会上,熟人将1陌生文友介绍给我,先是告诉了我对方的姓名、身份、作品发表等情况,接着补充了1句:“这哥们儿特别随和,什么事都好商量。”我微笑着说了声“两位好”,心里却不由得生出几分不以为然。
  
  人要随和,这是没问题的。“随和”这个词怎么解释,我没有专门去翻词典,在我的理解里,应该指的是和气而不固执己见。比如朋友请你吃饭,你的职位与另1个人差不多,主人将那个人安排到了主宾位,却将你安排在次宾位,你不当回事谈笑风生,别人会觉得你有氣度、随和;如果非要较个真儿,非主宾位不欢,这饭就吃得味同嚼蜡。再比如你名气很大,跟着1帮子人去采风,是孤芳自赏,对谁都露出1副我是牛人、大家必须围着我转的表情,还是没大没小跟大家玩在1起、乐在1块,使人看不出名气之别?我想应该是后者。
  
  然而,如果我们将人的随和理解为“什么事都好商量”,就大错特错了。蔡元培热爱教育,非常关心学生,曾帮过许多人的忙,大家都觉得他很随和。1930年秋,国民党某省政府改组。1个北大学生请蔡先生向蒋介石推荐他,并托老同学联名致电蔡先生促成。蔡元培很快给了回电,只有1句话:“我不长朕即国家者之焰。”原因很简单:蔡元培厌恶官场上的拉拉扯扯,违背良知的事,他坚决不干。
  
  曾国藩同样是个内心有坚持的人。他与李元度(字次青)的关系原本非常好。李元度在京师与曾国藩相识,并经常向曾国藩请益诗文,形成师生关系。咸丰3年(1853年)腊月,李元度辞去郴州州学训导的官职,回到老家平江,征集500名乡勇,稍稍训练1下,就领其直奔曾氏在衡阳的大营。曾国藩曾致信李元度的母亲说:“次青于我,情谊之厚,始终不渝。岳州之败,星驰来赴。靖港之挫,从人皆散,次青追随贱躯,不离左右。出则呜咽鸣愤,入则强颜相慰。”后来,徽州失守,曾国藩却毫不犹豫地向朝廷参劾了身为主将的李元度,1点余地也没留。曾国藩事后在致同乡彭丽生的信中做了这样的解释:“次青守徽,城未破而先遁;既败之后,又不速回大营,共支危局,乃徘徊于浙江、江西境内,经月不归;迨归至敝营,又不能束身待罪,径自回籍;今春又不以1函相商,擅自赴浙。论其自立,则往年抚州1败,去岁徽州再覆,既已置节义于不问;论其相与,则以中行待敝人,而以智伯待浙帅,又尽弃交谊于不顾。公私并绝,无缘再合。”以曾国藩与李元度曾经的亲密关系论之,后者如果仅仅是对曾国藩个人不够尊重,他是可以原谅的,从而体现“随和”,但李元度作为前方守将,“城未破而先遁”“既败之后,又不速回大营,共支危局”就不是小问题了。
  
  分清哪些事可以“随和”,哪些事不能“随和”,非常要紧。世间的事大体分为两种,1种只关系到个人的面子或1点小利益,对这类事,我们的“随和”是大度;1种则关联着黑白是非、公序良俗,对此种事,我们的所谓“随和”则变成了苟且。蔡元培、曾国藩对原则问题的坚持,目的就是要避免自己看不起的苟且。
  
  1个人知了是非还得有坚持之心。中国传统上是个人情社会,做犬儒、乡愿,没有太多舆论压力,但要较真,要讲是非,要按规则处置犯错的人,就会惹来千奇百怪的议论。没有几分信仰,没有对规则的呵护之心,没有“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”的决心,很难将初衷贯彻到底。
  
  悬崖上的黄山松是不会“什么事都好商量”的,因为对某些规则的不懈坚持,它才活成了1种绝世风景。本站声明:以上部分图文来自网络,如涉及侵权请联系删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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